深冷處理及適用零件范圍
3.1深冷處理及適用零件范圍 將零件浸入低溫液氮箱中保溫一定時間,以減少其由于溫差和金相組織改變而產生的變形,從而提高閥門在低溫時的密封性能的一種處理方法。
3.1.1用于-100°C以下的低溫閥門,其閥體、閥蓋、閥瓣、閥座、閥桿等零件在精加工前應進行深冷處理,即將零件浸放在液氮箱中進行冷卻,當零件溫度達到-196°C時,開始保溫1-2h,然后取出箱外自然恢復到常溫。
3.1.2使用溫度低于-101°C時,堆焊后要進行深冷處理,即在研磨前浸在-196°C的液氮中保冷2-6h后取出自然恢復到常溫,然后研磨裝配。
3.1.3對閥體、閥座、閥瓣等影響密封性能的零件做兩次深冷處理。
3.2操作步驟
3.2.1將零件均勻放置在低溫冷箱內;
3.2.2接通低溫液氮儲罐或槽車的連接管,注意固定,防止灌裝液氮 脫落或飛出引起傷害事故;
3.2.3用液氮將被處理零件全部浸沒,如因揮發引起不足必須補充液氮;
3.2.4根據零件大小及壁厚不同,浸泡直到各處的溫度穩定為止,用熱電偶測量保證零件各部位溫度的均勻性; 3.2.5按3.1相關要求持續保溫時間符合要求;
3.2.6將零件用專用工具取出后恢復到環境溫度后,重復放入液氮冷箱內按3.2.3-3.2.5要求,重新進行第二次處理;
3.2.7重新將零件用專用工具取出,恢復到環境溫度; 3.2.8低溫處理結束后,可進行后續加工。